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报告(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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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报告(精选文档)

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报告

 

  第 1 页 共 2 页 2022 乡镇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范本)

 为切实抓好养老诈骗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养老诈骗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方案》(专项办〔2022〕3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宣传工作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打击治理行动,使养老诈骗宣传内容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老年群体防诈反诈意识,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守住老年群体的“钱袋子"。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镇党委政府在接到县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主动作为,迅速行动,成立了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主要负责加强对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和督办落实。并召开了由全镇干部职工参加的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全镇干部职工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足的政治勇气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壮大宣传声势,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在各行政村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村村通大喇叭等形式,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典型案件,揭露养老

  第 2 页 共 2 页 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三、全面排查,精准防范风险。各行政村、镇直机关单位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建立相关风险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对涉诈问题线索及时依法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镇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针对养老诈骗问题,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的开展反诈工作,力求做到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专项行动工作与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结合起来,全力营造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报告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公告

 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整治规范涉老领域行业乱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我市将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设置陷阱,诱导消费,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 (六)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七)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八)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九)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一)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三)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二)扫码登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三)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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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页 共 2 页 2022 乡镇街道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我镇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在接到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主动作为,迅速行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主要负责加强对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和督办落实。并召开了由全镇干部职工参加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全镇干部职工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足的政治勇气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壮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积极传达学习《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办第二次主任会议暨全国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分析研判当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存在

  第 2 页 共 2 页 的问题和短板,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明确各成员部门任务职责,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坚决守住老年人的钱袋子。在各行政村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村村通大喇叭等形式,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典型案件,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三、全面排查,精准防范风险。各行政村、镇直机关单位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建立相关风险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对涉诈问题线索及时依法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针对养老诈骗问题,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的开展反诈工作,力求做到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专项行动工作与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结合起来,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报告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通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工作部署,区平安办决定从即日起至*年*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的举报范围和方式。

 一、举报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行为;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行为; 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行为; 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行为,以及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的行为; 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行为; 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的行为;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等违法行为;

 销售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行为; 其他涉及养老诈骗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来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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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方式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按照中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县公安局从*月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一、举报内容。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方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六)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七)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结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八)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九)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一)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目前,*县公安局已专门开通打击“养老诈骗”举报通道,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举报反映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人民防线。我们会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报告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通告

 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及省、市和县委有关部署要求,我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月底,在全乡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范围 重点对以提供“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养老领域涉诈乱象问题,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等进行打击整治。

 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 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 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承诺投资回报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以免费旅游、康养体检、保健品推广、食品药品赠送等名义招徕旅游者,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的行为;

 “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制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以及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以高额回报、预付打折、还本付息等为诱饵,面向老年人群体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举报平台:*(扫码登陆举报平台,点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寄送举报信件至*县民政局(*县城*大道*号),邮件发送至*,邮编:* 三、举报须知 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请按照*举报平台相关页面提示和工作人员指引提供举报信息。希望广大群众对工作、生活中发现的涉嫌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进行积极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依法严格做好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报告

 

  2022 年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打击整治地区 (二)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二)全面排查摸底,积极发现线索 (三)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行为 (四)查处“保健”类产品违法传销行为 (五)开展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店监督检查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六、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 月 24 日起至 5 月 7 日)

 (二)集中行动阶段(5 月 7 日至 8 月 30 日)

 (三)巩固总结阶段(9 月 1 日至 10 月 24 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的土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杭锦后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强化日常监管抓常、抓细、抓长,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风险,积极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

 二 、 工作目标 加大排查力度,强化源头防控,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

 作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降低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推动我旗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 、 工作任务 (一 )

 重点打击整治地区 陕坝镇城区及城乡结合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统一组织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其他地区要继续坚持露头就打,建立防范和预警体系,巩固打击成果,严防养老诈骗案件发生。

 (二 )

 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 、 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工作。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社会与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社会与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广告监管股、网络监管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及组织部署,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联络,信息汇总报送,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 、 工作措施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市监所要结合各自分工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以及转办、处理、反馈、沟通等规章制度。加强与网信办、文化旅游局、卫健委、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 )

 全面排查摸底,积极发现线索 要积极发挥基层工作的一线优势,深入开展细致的排查摸底。重点摸排我旗范围内已登记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店(药店、大型商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向社会发布举报电话,积极查找和及时发现养老诈骗行为线索,认真受理群众、媒体、网上举报线索,主动筛查经营活动可疑机构线索,不断提升摸排的精准性、全面性,同时,还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 )

 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行为 要坚决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类产品虚假宣传行为。检查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店(药店、大型商场)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张贴的销售标签、宣传画是否明示或暗示有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四 )

 查处“ 保健” 类产品违法传销行为 整治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理。

 (五 )

 开展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店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开展免费体验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保健用品店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进行体验;未取得经营资格或经营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夸大宣传医疗器械作用或适用范围等行为。

 (六 )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的重要举措,把宣传教育作为开展打

 击整治养老诈骗规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市场主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着力提高老年群体的识别、防范能力。

 六 、 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

 安排部署阶段(4 月 月 24 日起至 5 月 月 7 日)

 制定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打击“坑老”保健品行为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设立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箱,发动群众和各经营户积极上报“坑老”保健品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对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科普宣传普及力度。由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室负责深入全县各社区开展保健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远离会销场所,避免上当受骗。

 (二 )

 集中行动阶段(5 月 7 日至 8 月 月 30 日)

 各队、股、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各责任股所要落实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针对排摸的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经营直至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形成“打、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 )

 巩固总结阶段(9 月 月 1 日至 10 月 24 日)

 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总结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并于 10 月 24 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七 、 工作要求 (一 )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室、队、所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要按照工作职责,有步骤有层次的安排部署,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坑老”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二 )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各室、队、所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室所联动、室队联动的整体工作合力,彻底杜绝“坑老”顽疾,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三 )

 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突出对“保健”市场经营行为、“保健”市场营销行为的监管和“保健”市场消费权益的保护,重点是要对赠送小礼品、办理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等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主动查找案源,集中执法力量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针对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保健”乱象突出的领域,集中力量重点攻坚。

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报告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工作 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按照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平安内蒙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平安赤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某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某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某镇党委政府在接到县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主动作为,迅速行动,成立了某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主要负责加强对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和督办落实。并召开了由全镇干部职工参加的某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全镇干部职工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足的政治勇气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壮大宣传声势,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在各行政村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村村通大喇叭等形式,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典型案件,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三、全面排查,精准防范风险。各行政村、镇直机关单位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建立相关风险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对涉诈问题线索及时依法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下一步,某镇将进一步严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某镇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针对养老诈骗问题,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的开展反诈工作,力求做到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专项行动工作

 与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结合起来,全力营造某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报告

 

 XX 镇扎实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诈骗意识,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XX 镇多措并举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组织有力。专项行动开始后,XX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镇情实际,制定印发了《XX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夯实到相关单位和个人。

 协作配合。多部门联动构筑防诈骗屏障。镇民政办、社会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为老年人防诈骗构筑坚实屏障。

 常态监管。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宣传广泛。及时梳理分析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同时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村社、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告知老年群众宣传彩页上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鼓励老年人一旦遭遇养老诈骗,要第一时间进行举报投诉,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个人经济损失。

 截至目前,XX 镇发放预防养老诈骗宣传页 1000 余份,微信群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信息 100 余条,电子滚动屏播出宣传标语 20 余条,开展养老诈骗警示教育 13 场近 500 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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