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
银行打击治理电信诈骗工作汇报. MS-DOS 计算机开发的 Word 的第一代于 1983 年底发行,但是反响并不好,销售落后于 WordPerfect 等对手产品。尽管如此,在 Macintosh 系统中,Word 在 1985 年发布以后赢得了广泛的接受,尤其是对于在两年以后第二次大型发布的 Word 3.01 for Macintosh Word 3.00 由于有严重 bug 很快下线。和其他 Mac 软件一样,Word for Mac 是一个真正的所见即所得编辑器。由于 MS-DOS 是一个字符界面系统,Word for DOS 是为 IBM PC 研发的第一个文本编辑器,在编辑的时候屏幕上直接显示的是黑体斜体等字体标识符,而不是所见即所得。其他的 DOS 文本编辑器,如 WordStar 和 WordPerfect 等,在屏幕显示时使用的是简单文本显示加上标识代码,或者加以颜色区别。尽管如此,和大多数 DOS 软件一样,程序为了执行特定的功能,都有自己特殊的,而且往往是复杂的命令组需要使用者去记忆。比如在 Word for DOS 中,保存文件需要依次执行 Escape-T-S,而大部分秘书们已经知道如何使用 WordPerfect 公司就不大愿意更换成对手产品,何况提供的新优点有限。Microsoft Word 在当前使用中是占有巨大优势的文字处理器,这使得 Word 专用的档案格式 Word 文件成为事实上最通用的标准。Word 文件格式的详细资料并不对外公开
银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
XX 银行根据《XX 工作的通知》, 认真学习并积极总结,现将 20XX 年度我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一) 为确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我行成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由行长任组长, 副行长、 行长助理任副组长, 各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负责统筹协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牵头组织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配合监管部门及总行相关部门做好通知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展开自查; 负责牵头处理网点上报的可疑交易情况及风险账户 、 重大事项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领导小组;其他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事项等。
(二) 建立及完善账户 管理相关制度。
一是我行认真核实,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
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我行在客户开立银行卡前做好在核心系统联网核查工作, 对于不能识别身份的要求客户 出具驾照、 户 口 本等辅助证件,杜绝为客户开立假名、 匿名账户 。
二是在开卡数量方面, 我行系统自动控制个人名下开卡数量不得超过 3 张。
对于同一代理人, 要求其代理开卡不得超过 3 张。
目 前为止, 我行存量客户 中无客户 开卡超过 3 张。
(三) 协助做好涉案账户的查询工作, 防止风险事件发生。我行积极配合公
安机关做好涉案工作的及时查询、 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等查控工作。
(四) 加强对柜员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教育。
我行不定期在晨会、 专题培训会议中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分析, 进一步提高柜员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风险防范能力。
(五)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社会公众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我行以营业网点为宣传阵地, 在营业厅悬挂警示标语、 张贴防范提示等方式, 积极营造防范电信诈骗的氛围。
在 20XX 年 9 月 , 我行开展了 以“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 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组织员工深入居民社区、 广场、 超市, 通过发放宣传折页、 张贴宣传海报及条幅等方式, 积极主动向客户 及其周边商户 、 居民普及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知识, 增强了公众维护自身权益、 远离电信网络犯罪的意识, 赢得了一致称赞与好评, 也树立了我行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六) 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我行高度重视, 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同时建立奖惩并举的制度。
截至目 前, 我行未发生需严肃查处及通报批评事件。
二、 20XX 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一是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 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我行将按照“有问必答、 有诉必接、 有案必查、 调处高效、 文明服务” 的承诺主题, 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 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权益。
二是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业务培训, 提高认识, 将打击治
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纳入综合目 标考核范畴, 与业务工作同布置、 同检查、 同考核。
三是要加强社会金融消费者的金融宣传,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 网络报刊等渠道广泛宣传金融知识, 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金融知识的了 解程度和认知水平, 帮助其全面、 准确地理解国家的金融政策和改革措施, 适时提示潜在的行业风险、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 信贷风险等, 大力提高广大群众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能力, 指导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切切实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公告
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整治规范涉老领域行业乱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我市将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设置陷阱,诱导消费,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 (六)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七)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八)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九)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一)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三)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二)扫码登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三)举报邮箱:*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交流发言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和推进会精神,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推进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推动专项行动依法有力有序开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人民法院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严格落实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抓好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迅速掀起行动热潮,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现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获得人民群众普遍认可。
当前,专项行动转入打击整治的关键环节。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和推进会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
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打击整治有力有序有效,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推动专项行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靠前指挥、全力推动,定期听取报告,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加强机制保障,充分发挥全国法院专项办职能作用,各高级法院要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或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力量,各级法院要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要加强统筹推进,切实抓好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加强线索查办、宣传教育和司法建议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创新宣传手段,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长效机制。要狠抓工作落实,发扬严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分析研判形势,强化协调调度和督导整改,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
谋划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汇报 根据中央、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某市全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高位推动,把“准”工作方向。市平安办就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市委作了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蒋斌作出批示,强调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合力,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某某同志在作了简要工作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实。在收到省委政法委传发的《关于传发某同志在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上讲话的通知》后,某某同志又作出批示,要求迅速组建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用实际行动落实好会议精神和某书记的讲话要求。
二是迅速行动,提“高”工作效率。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后,某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第一时间制定《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搭建专班,组建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某某担任主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第一副主任,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即时成立四个工作组,建立“某 414专项行动”微信联络群,将县区及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加入联络群,及时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三是举措得力,找“实”工作落点。建立举报平台,各地各成员单位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中央政法委及我市相关单位举报方式,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现已收到举报线索 3 条,相关单位已切实跟进。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摸排检查,摸清我市养老诈骗情况,对商品房销售等方面进行检查,收集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线索,确保精准打击。推动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拟制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滚动播放或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动网格员、网格辅助员、志愿者等力量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开展涉老反诈
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社会氛围。突出宣传重点,揭露六种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增强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召开会议,传“导”工作压力。4 月 25 日,市扫黑办召开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暨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某某出席并讲话。某某强调,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上来,压茬推进。要精准对标总体要求。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强力推动打击整治取得实效。要强化履职协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合力共为,全面构筑防范根治养老诈骗的堤坝。要全力抓好宣传发动。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迅速在全社会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新高潮。要压实工作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通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工作部署,区平安办决定从即日起至*年*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的举报范围和方式。
一、举报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行为;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行为; 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行为; 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行为,以及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的行为; 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行为; 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的行为;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等违法行为;
销售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行为; 其他涉及养老诈骗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来信地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通告
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及省、市和县委有关部署要求,我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月底,在全乡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范围 重点对以提供“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养老领域涉诈乱象问题,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等进行打击整治。
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 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 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承诺投资回报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以免费旅游、康养体检、保健品推广、食品药品赠送等名义招徕旅游者,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的行为;
“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制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以及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以高额回报、预付打折、还本付息等为诱饵,面向老年人群体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举报平台:*(扫码登陆举报平台,点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寄送举报信件至*县民政局(*县城*大道*号),邮件发送至*,邮编:* 三、举报须知 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请按照*举报平台相关页面提示和工作人员指引提供举报信息。希望广大群众对工作、生活中发现的涉嫌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进行积极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依法严格做好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专项行动在区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组织实施,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分析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特点,摸清实施犯罪的常用手法和惯用伎俩,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相关犯罪发生。
坚持依法打击。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严格依法办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尽快形成有效震慑。
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整治行业管理问题,边打边防、边治边建,着力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引发的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认真研判,区别对待,因时、因地、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三)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涉案资金,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 APP 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
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区法制信访局牵头,区宣传办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级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
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法制信访局设立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用信箱和电子邮箱。各镇也要设立相应举报平合,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每月 2 次,向各镇各有关部门转办智能举报平台和省、市专项举报平台受理的养老诈骗相关线索。各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区直各成员单位要跟踪掌握本级和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严厉打击诈骗犯罪。一是迅速组织专项打击。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当前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专题研究,准确把握此类犯罪规律特点,抓住关键要害,开展精准打击。要主动发现挖掘线索,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活动和项目作为重点摸排对象,及时发现养老诈骗线索,同时要把打击养老诈骗与打击其他电信网络诈骗结合起求,更多获取相关情况信息,为开展精准有效打击提供可靠依据。要迅速组织案件查办,对自身受理和上级交办的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快速进行侦办,尽快形成有效震慑。对重大敏感案件线索,特别是可能与涉黑恶犯罪交织的线索,要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
度,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严惩涉黑恶违法犯罪。二是快速起诉审结案件。区检察院、区法院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的协调对接,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尺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集中专项行动期间,在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快诉、快判一批案件,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考验。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妥善处理解决问题。三是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政法机关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主动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资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主动挽回受害人员损失。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涉案资金和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防止涉案资产损耗和流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评估。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
患,要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综合评估,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落实风险预警措施,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坚持区别对待。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欺诈老人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各镇各部门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受骗人员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统筹做好思想引导、资金清退和帮扶救助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其他网络电信诈骗和正在开展的基层“三零”平安创建和“六防六促’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区宣传办和区公安
分局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区社会事务局重点整治养老领域涉诈风险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活动和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土地用途监督管理;区城乡建设局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人购房和消费,非法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重点整治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区卫健办重点整治和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无资质诊疗骗取老人钱财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问题;区工信科技办重点整治各种以养老名义实施集资诈骗问题,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工作,协调推动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通过开展行业整治,斩断和堵塞实施诈骗的途径和通道,捣毁和拆除实施诈骗平台和场所;区群工作部要注重指导各级工会和妇联组织,及时排查发现挂靠在所属单位的经营养老服务的涉诈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整治。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
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三、方法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区专项办”),由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 4 个专项工作组。区专项办主任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 4 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区专项办具体负责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各专项工作阶段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制定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区专项办建立信息报送、专项研判、检查调度、工作通报、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远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三)把握步骤环节。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 3 个环节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摸排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可靠依据。打击整治约 5 个月时间,主要任务
是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整治和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主要做好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等工作。专项行动 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整体工作连续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指示要求,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为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对待专项行动开展。要及时统一思想,反时传达贯彻。迅速启动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掌握了解情况,加强安排部署,主动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细化方策。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四项措施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抓好工作结合,将专项行动主动融入“三零”平安创建、“四治融合”、确保“五个不发生”和“六防六促”重要措施之中,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强化督导。区专项办将适时对各镇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视频调度、调研督导、评价评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掌握情况,特别是紧盯案件线索办理和工作措施落实,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和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区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和行业系统工作的指导,准确掌握动态,切实履行责任,有效推动工作。
(四)落实责任。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方式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按照中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县公安局从*月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一、举报内容。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方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六)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七)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结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八)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九)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一)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目前,*县公安局已专门开通打击“养老诈骗”举报通道,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举报反映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人民防线。我们会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汇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倡议书
居民朋友们: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是回应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关切的实际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当前,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已逐渐成为危害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提升识骗防骗意识,我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防诈骗意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注册、填写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更不要向陌生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汇款,坚决守牢钱袋子,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如遇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二、积极参与防诈骗宣传。在加强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身边的亲友宣传各类防骗知识,宣传引导关注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二维码,扩大防范“养老诈骗”举报通道知晓度,引导他们不听、不信、不转载,通过拓展社会宣传覆盖面,提升全社会对养老诈骗的警惕意识和防范
能力。
三、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捣毁犯罪窝点、打掉犯罪团伙和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全国反诈骗中心预警专号:96110 举报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