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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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完整文档)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

 

 纪律检查机关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是管党治党的利器重器。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制定出台,充分彰显我们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奋进新征程、履行新使命,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和加强纪律建设,坚持警示教育为先,惩治震慑为重,人民立场为本,筑牢不断走向胜利的坚强保障。

  警示教育为先,打好廉洁“预防针”。“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新征程上推进自我革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就要用好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将其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形成常态化,防止“警示教育一阵风,刮过之后就放松”,真正使警示教育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教育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保持接受警示教育的“正确姿势”,既立标尺,又划红线,还摆案例作比照,用“身边人”“身边事”给“装睡者”、观望者一记当头棒喝,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对照反思见肉见骨。要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区分对象分类施教,善用喜闻乐见和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编发警示教育读本,在基层一线开设警示教育课堂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念

 好“紧箍咒”,将那些看似枯燥、严肃的条款,变成通俗易懂、直抵人心的内容,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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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治震慑为重,不碰党纪“高压线”。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于一个拥有 9514.8 万名党员的执政党而言,倘若党的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从而大大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党的纪律规矩不仅要立起来,关键还要严起来。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立场,坚决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反党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认“情有可原”,不搞“下不为例”,将执纪从严体现在每一次监督问责的实践中。作为党员干部,更要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提高党性觉悟,提升道德修养,严守党纪党规,敢于抵御歪风、扫除邪气,拴住腿、管住手、收住心,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方面不含丝毫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和抵腐定力,真正在歪风邪气袭来时不败阵,在诱惑和利益面前不摔跤。

  人民立场为本,永葆干群“鱼水情”。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雷霆之势、霹雳手段正风、肃纪、惩贪,党风政风民风为之一新,党心军心民心为之一振。实践充分证

 明,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因此,我们必须把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融入执纪执法全过程,坚定“为了人民”的政治立场。要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纪律检查工作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做到顺乎人心、一心为民。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深挖背后为政不勤、不公、不义、不廉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同时,党员干部更要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主动拿党章党规“扫描”,积极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克己奉公、以俭修身,做到在艰苦面前“甘之若饴”,在得失面前“安之若素”,在名利面前“淡之若水”。唯有如此,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赢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爱戴,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

 

 第一篇

  12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 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犹如逆水行舟,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必须严守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强化“不敢腐”的惩治震慑,“高压态势”一寸也不能松。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关键时期,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这既是政治宣示、政治要求,更是在新的赶考路上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动员令、冲锋号。因此,必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知难而进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魄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要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也要坚持受贿和行贿一起查,不断提高治理腐败的效能;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标本兼治,既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邪气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也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毫不妥协、坚决纠治,做到严格查处不留情、坚决惩治不手软,从而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从源头上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打造河清海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形成“不能腐”的监督约束,“制度笼子”一刻也不能散。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制度笼子不断扎紧。但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存量还未清底,增量时有发生,腐败背后各种风险暗流涌动,高压之下仍有人心存侥幸,不收手、不收敛,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威胁党的执政根基。制度是最好的防火墙。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最关键的是扎紧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全程在阳光下运行。要不断建立健全反腐败体制和机制,推动形成一套管长远、管普遍的制度体系,压缩权力行使的自由空间,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剪断灰色利益的运输链条,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环节,打造密度到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从而真正实现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提高“不想腐”的思想觉悟,“思政考试”一分也不能丢。在各种诱惑纷至沓来的新形势下,有的党员干部偏离了最初从政的那颗初心,有的人富了口袋、空了脑袋;有的人理想信念滑坡,在纸醉金迷面前败下阵来;有的人无视党和人民的利益,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利益交换的筹码。正所谓“远行无急步”,要确保党员干部的“思政考试”一分不丢,功夫还得下前面、下在平时。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来武装头脑,通过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充分认识和深刻领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和党性基石;要充分用好纪律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结合以案说法、以案明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等方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不断增强一以贯之坚定不移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第二篇

  12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年轻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新时代的“纪律尖兵”“学习尖兵”“实践尖兵”,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奋力书写精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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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纪为绳,做纪律好、作风硬的“纪律尖兵”。“惟俭可以养廉,惟勤可以生明”,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在路上,年轻干部要矢志不渝坚守廉洁初心,时刻以党纪党规为“准绳”,绝不触碰廉政纪律“高压线”。清正廉洁、作风过硬是每一位年轻干部做人的“底气”、做事

 的“硬气”和从政的“正气”,年轻干部应当在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国之大者”,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政治生涯始末,将纪律规矩作为前行的人生“导航”;在行动上时刻紧绷纪律之“弦”,自觉抵制金钱美色诱惑,坚决不以恶小而为之,在日常小事上守得住操守,在大是大非面前经得住考验。年轻干部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踏实勤勉的工作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和庸懒散拖,在奋斗路上有效率有追求,不盲从不迷茫。

  以学为重,做敢争先、勇奋进 的“学习尖兵”。“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年轻干部初到岗位,政治素养还稍有欠缺,政治能力还尚有不足,应当时刻保持高度重视的态度,以共产党人奋进的精气神,牢固树立崇高理想、远大抱负,坚定学习先进思想、先锋模范,始终把锤炼党性修养放在学习的第一位,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添砖加瓦。在工作能力上,年轻干部深入一线,应时刻保持“本领恐慌”,做好上级单位和基层人民的“联络员”,始终从实践经验中不断学习为民服务的真本领,掌握乡村发展规律,学好基层工作方法,以饱满的学习热情,勤学苦练、提高能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顶梁柱”“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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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学促行,做拿得出、用得上的“实践尖兵”。“艰辛成就伟业,实干赢得未来”,年轻干部需要将以实干为导向,切实在学习中结合自己的岗位多思多想多悟,打通学习与实践的断层,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并进、学用相长。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脚下沾有多

 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年轻干部要找准定位、明晰职责,切实转化理论学习的成果,走出办公室,走出“舒适区”,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牢记“坐在办公室里都是问题,走出去都是办法”,以饱满向上的精神、实干担当的勇气、敢于争先的站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第三篇

  近日,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干部监督是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坚强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干部监督工作是我党不断自我完善、自我革命的重要手段,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重要保证。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纵深发展,就必须一以贯之的坚持“上、中、下”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组织监督,亦称“党的监督”,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手段。强化组织监督是我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也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更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

 水平和执政能力坚实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党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自上而下的干部监督,力度更重、威慑更大,充分运用好巡视、巡察等党内监督手段,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将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充分发挥作用,让其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要从严贯彻党内法规,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切实将干部监督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加强大中至正的同级监督。同级监督,也称“内部监督”,是依靠本级组织的要素,监督权力运行,降低廉政风险,提升监督实效的工作体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从党内法规层面明确各级纪委的党内监督责任,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同级监督还要求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监督、敢于亮剑、敢于问责,不搞好人主义,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杜绝不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切实将监督责任落地落实。

 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民主监督,亦称“群众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力,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有效举措。党的十

 九大报告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民主监督是党外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方式,是党保持廉洁、防止生命力减退的重要条件,也是党内监督有益补充。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监督的权利,不断拓宽群众监督的途径,全方位了解权力的运行,加强监督的实效。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

 

 详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

  1 月 4 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条例。

  条例共 8 章 59 条,包括总则,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附则等内容,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坚守职能定位 完善领导体制

  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是条例最为鲜明的特征。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纪委政治定位、突出纪委政治责任,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为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

  以明确纪委政治定位为例,条例准确把握纪委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党章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纪委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丰富和发展了纪委职能定位的内涵。

  在突出纪委政治责任方面,条例强调各级纪委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并将其作为贯穿条例全篇的主线,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实到各章的具体制度措施之中。

  “纪检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纪检机关的政治使命和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履行好这一重大使命责

 任,必须严格遵守党章,从捍卫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建章立制,研究制定规范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基础性法规。

  完善领导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条例的重要内容。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并在领导体制、运行方式、工作机制等规定中予以具体化程序化。

  条例首先强调中央纪委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同时坚持并完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在接受同级党委领导方面,强调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决策部署,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并在纪委全会、常委会职权和纪委履职程序中细化了相关要求。

  在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方面,条例明确了 8 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下级纪委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等,规定上级纪委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要求各级纪委将审查特别重要或者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即向上级纪委一并报告。

  明确纪委监委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决策、一体运行是条例的突出亮点。条例明确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合署办公,地方各级纪委与地方各级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条例总结提炼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强调实现纪委监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统一融合,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

 规范产生运行 明确主要任务

  健全符合纪检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和运作方式是条例制定的重要目的。条例着眼于促进纪检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在第三章中对各级纪委的组织设置、产生和运行等作出系统规范,规定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严密组织制度,填补了党内法规的制度空白。

  具体而言,条例规范了各级纪委的产生、运行方式和议事规则、纪委委员的管理等内容。以规范纪委委员的管理为例,条例对纪委委员的任职条件、履职要求,以及辞职、免职、自动终止职务等作出规定。同时专门对未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纪委委员提出明确要求,保障其充分履行委员职责。

  此外,条例专设一章,明确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的基本规范,明确各级纪委监委在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时,可以按照规定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

  条例还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规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派出党的机关工委、街道工委等代表机关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三项任务”,条例从多方面对“三项任务”作出细化。

  以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例,条例全面规定了 8 项具体任务,涵盖制定规划计划、推动主体责任制度执行、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监督、

 开展巡视巡察、参与管党治党专项工作等各方面,促进纪委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条例强调发挥纪检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细化工作职责 加强自身建设

  党章对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结合新的实践,条例将其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 9 项具体职责。

  具体而言,条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运用每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理处分的种类方式和衔接规则。以第一种形态为例,条例规定,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

  与此同时,条例还完善了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细化了纪律审查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纪律处分的程序,并把纪律检查建议纳入纪委工作职责。

  以明确纪律处分程序为例,条例在党章相关规定基础上,完善支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或者有权处分的党组织审批的程序,并界定了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党员纪律处分的“特殊情况”范围。

 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条例抓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包括强调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等。

  以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为例,条例规定了纪检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强调严肃查处纪检干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

  “打铁必须自身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着力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对纪委的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具体规范,加强纪检工作的组织制度保障,确保各级纪检机关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解读

 经 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 12 月 24 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条例。

 《条例》共 8 章 59 条,包括总则,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附则等内容,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

 下面,我围绕六个方面,与各位领导交流。

 一、《条例》充分彰显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指示,将党章关于纪委的领导体制、任务职责等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保证纪律检查机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忠诚履职尽责。

 ——条例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经验,把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纪委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等重要成果制度化,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突出强化政治监督,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和国家治理之中,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纪律保障。

 ——条例着力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对纪委的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具体规范,加强纪检工作的组织制度保障,确保各级纪检机关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二、《条例》充分彰显纪委的政治机关属性条例 第三条在党章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纪委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丰富和发展了纪委职能定位的内酒。该条规定还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贯穿条例全篇的主线,各章的具体制度

 措施中都有体现和落实,充分彰显了纪委政治机关的职能属性。

 三、《条例》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 条例第二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体制作出专章规定,强调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强调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条例总结提炼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明确纪委监委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决策、一体运行,实现纪委监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统一融合。全面规范各级纪委的组织制度和运作方式,对各级纪委的组织设置、产生和运行等作出系统规范,规定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严密组织制度,填补了党内法规制度的空白。条例还专设一章明确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基本规范,其中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四、《条例》要求各级纪律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 条例第四章对纪委的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纪委要坚定维护党章,以严明的纪律巩固党的团结统一;要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条例还进一步丰富了纪委协助党委任务的内涵,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

 败工作方面,都作出了细化规定。条例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本任务和基本要求作出规定,强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五、《条例》规范纪律检查权正确有效行使 条例第五章专章规定了纪委工作职责,将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贵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间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 9 项具体职责,进一步列举了日常监督的 12 种方式、突出专项监督所针对的 4 个方面问题,明确基层监督需要整合和衔接的资源力量。

 六、《条例》明确对纪检干部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已。条例从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等方面,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条例紧盯纪检干部履职行权的风险点,规定了纪检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纪检干部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对《条例》的解读,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主要标志之一,于每名党员干部而言,“自我革命”即锻造“刀刃向内"的胸襟、气魄、决心,通过不断查摆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来实现“刮骨疗毒”“加钢淬火”“自我修复",争当“硬核”干部,走好新时代赶考路。

 让查摆问题成为常态,“向阳而生“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名党员干部都是在“人间烟火"中成长起来的,都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那样的毛病、缺点甚至错误。有问题和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直面、自欺欺人。周恩来经常与“我的修养要则”对表,谢觉哉每晚与自己“打官司",陈毅“中夜常自省"……党员干部应拿出“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精神和情怀,通过“对账本""“照镜子”“做体检”,时时刻刻、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看在学习上是否“浮光掠影”,在调研上是否“蜻蜓点水”,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是否“拈轻怕重”……只有这样,才能看到短板、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才能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确保行稳致远。

 让正视问题成为自觉,“逐光而行"。《老子》有言,“夫唯病病,是以不病",意为只有把问题当问题,才能不出问题。但在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本来已察觉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错误,但总是“又臭又硬”拒不承认,怕承认了会“有损形象”,会让人“抓住把柄”,会影响自己的“前途命运”,这是党性修养不够、境界格局不大的表现。古人尚且“吾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敢于剖析自己、修正自己,何况作为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呢?敢于正视问题、自我革命,不仅是党员干部的一种意识和态度,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若能反己,方见自己有许多未尽处",只有多查找差距、多发现问题,才会发现自己还有诸多“成长空间”,才能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中不断自我修剪、自我导正、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让解决问题成为习惯,“逆风而上"。“人患不知其过,既知之,不能改,是无勇也。”党员干部必须把直面问题、主动“动刀"“刮骨疗毒”吐故纳新当成家常、养成习惯,才能不断弥补缺陷、“去污排毒""。对于自身存在的不足、毛病、缺点、错误,要“即知即改",立刻制定整改措施,迅速落实整改行动,做到不畏惧、不回避、不逃避,避免“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奔着最根本、最深层的问题去,敢于较真碰硬,在纠错改错的“摸爬滚打"中实现蜕变、重塑自我。自己不但要乐于去发现、敢于去改

 正,更要善于从身边同事、服务对象的眼里、口里去“鸡蛋里挑骨头”,去“以人为镜正衣冠",真正把党的事业、群众的期盼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奋力在新的赶考路上创造新业绩、书写新篇章。

 “ 三风 ” 激荡营造清明政治生态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员干部当严于修身、治家、用权,锻造廉洁作风,涵养廉洁家风,推动廉洁政风,营造清明政治生态。

 严于修身,锤炼党性修养,锻造廉洁作风。回首百年峥峠岁月,正是因为有高于天的信仰、坚如石的党性,我们党才能在挫折中不断奋起,在苦难中淬火成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共产党人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可能在’围猎’中被人捕 获。

 只有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才能防止歪风邪气近身附体。

 〃 党员干部要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养积极向上的思想觉悟,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谩守〃六大纪律";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

 严于治家,注重以德齐家,涵养廉洁家风。家庭是人安身立命的港湾,更是国家社会的基石。〃治家严,家乃和〃,家庭是人生的第—个课堂,通过家教培育家风,给人生系上品性的〃第一粒扣子〃。好的家风如同一面镜子,能够照见不足、慎思笃行;如同无声教诲,助人修身立德、明志致远。党员干部担负着党赋予的重要职责,要从严治家 , 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

 要严格自律 , 以嘉言懿行言传身教;两袖清风,以廉治家;—身正气,以德齐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管理监督,规范配偶子女从业行为,切实以实际行动,涵养廉洁奉公好家风,以家风之清滋养党风政风之清。

 严以用权,坚持执政为民,推动廉洁政风。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可以造福一方;以权谋私,使人遗臭万年。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牢守〃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防线,秉公用权;坚守〃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切实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依法用权;谨记权力就是责任,心存敬畏,把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牢记〃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当摆正 “三个 位置 ”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审议《中

 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要把"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把"善作为“摆在重要位置,把〃练本领"’摆在突岀位置,涵养清风正气,增强履职担当。

 把〃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党的政治建设决定着党的建设道路和最终成效,至关重要。党员干部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能够胸怀全局,主动对标对表,切实站稳政治立场。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有鲜明的政治态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麻木者必然会办事糊涂,界限不清者必然会铸成大错,只有〃把好舵〃〃定好向〃才能保证言行无偏离、干事无偏差;要在思想上拧紧〃总开关",在工作中养成清廉正直、刚正不阿的过硬作风,为推动事业的发展和建设提供思想和作风保障。

 把〃善作为〃摆在重要位置。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要以清正廉洁的作风为基础,只有把干净担当和勤政廉政结合起来,才能在新的赶考路上扛好担子、压实担子,紧咬硬骨、啃下硬骨,将责任落实好,将工作践行好。党员干部要把精力和精神都用在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不能有’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散作风,要着眼事业发展成效提升个人的品性和素质,勇担当、善作为,以〃一锤接着一锤敲”的履职精神切实干好工作,f 节点接着 f节点抓,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集中力量办好人民群众的事情,在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中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

 展。

 把〃练本领〃摆在突出位置。与其做推诿扯皮、害怕困难的〃畏缩者",不如做迎难而上、迎接挑战的〃奋进者"。党员干部的作风绝非小事一桩,它关系着党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更关系着民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因此,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发扬勤政务实的优良作风,保持〃能力不足〃的危机意识,立足实践苦练本领、练好本领,面对阻碍事业发展的困难能够发扬〃钉钉子〃精神,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定推动问题的解决,不松劲、不放弃、不停步,将问题的解决与为群众服务相结合,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增强学习本领、实践本领、科学统筹本领、改革创新本领。

 夯实廉政 “ 基石 ” 要妙用 “ 三理 ”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党员干部要用好〃三理",在面对诱惑侵袭时能够〃风雨不动安如山〃,能够有坚韧恒久的〃免疫力〃,夯实廉政〃基石〃。

 用安身立命的" " 真理" " 增强" " 不敢腐〃的内在坚守。理想信念是—个人干事立业的〃主心骨〃、增德强能的〃定盘星〃。理想信念不坚定,在言行上就会偏离〃主航道",被〃微腐败"所啃噬,

 被纷繁复杂的诱惑所侵蚀。因此,党员干部要强化理想信念,增强〃不敢腐"的内在操守,点亮思想灯塔、掌握方向罗盘,坚定〃一心为民、一心向党〃的正确道路不动摇,绝不做有损党的形象、有损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事情,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提高辨识力和决断力,将各种消极有害的思想隔绝在外,不迷失方向、不偏离航向,始终能够坚守初心,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

 用为人处世的" " 常理" " 增强" " 不能腐”的抵御定力。为人处世的 〃寻常之理"是我们的祖辈口口相传下来的家训,是我们言行恪守的社会规则。古人云,为政以德。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就应当以〃德〃为本,把党性修养作为〃必修功课",将这些〃常理〃作为为人处世的〃定海神针",能够稳得住心神、定得住身板,〃思想之弦〃一刻不松,不因私心和名利诱惑扰乱心神、失却本心淒弄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用自觉遵守规则的行动来作答,将权力用在人民群众需要的地方,严格自我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涵养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情操,增强抵御〃病毒”的〃抗体〃。

 用价值追求的" " 道理" " 增强" " 不想腐〃的行为自觉。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党员干部要把〃严基调〃贯穿在生活和工作中,价值追求应当指向为党为民,而不是为一己私利。

 〃心底无私〃方有"天地之宽",〃红日高照〃方有〃四面明朗〃,要有坦坦荡荡的胸襟、光明正大的磊落,将个人的志向、情怀融入为国家事业奋斗的过程中,从小事小节上开始预防,把廉洁奉公作为最基本的品质,常怀律己之心,坚定〃不想腐〃之心,严防精神慵懒散,严防作风〃扣子〃松散,筑牢思想堤坝。

 攥紧三根 “ 线 ” 织密护廉网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作为党员干部,要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在为民服务中坚守初心使命,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努力在人民群众的〃阅卷"中取得优异成绩。

 攥紧思想" " 防护线" " ,砥砺“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只有在思想上瞄准方向、保持定力,行动上才能紧跟步伐、把得住进退。作为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伟大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决心,更加自觉地为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要扌巴对党忠诚放在第一位,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职责使命扛在肩上,才会有〃计利当计天下利〃的胸襟,才会有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的信念,才能守住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

 要进一步拧紧思想〃总开关〃,自觉用党规党纪来规范一言一行,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自律的态度、平静的心态、简朴的作风,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

 攥紧作风" " 警戒线 ” ,淬炼〃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担当本领。党员干部的红线就是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突破、不能超越的〃雷区〃和〃禁区〃。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把讲政治、铸忠诚融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在〃众声喧哗〃之际保持清醒、在"难啃的骨头〃面前勇于担当。要增强斗争精神,练就斗争能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要念好"紧箍咒"、打好额防针“、敲响〃警示钟",筑牢作风〃防火墙〃,锤炼〃硬核〃执行力,在风雨和波涛中壮筋骨、长才干。要始终保持〃赶考"清醒,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攥紧党群" " 连心线〃,厚植" " 俯首甘为孺子牛 "" 的公仆意识。〃廉洁如水,来不得半点污染;奉公如蚕,吐不完一身正气。〃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讲奉献、有作为视为价值体现,用实际行动要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不仅要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岀,更要在工作、生活中坚守本心,努力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锻造一身〃钢筋铁骨"。要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多深入基层,多到田间地头去、到群众家里去、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在与群众的点滴交往中演绎’‘情到深处自然浓“。要坚持立党

 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主要标志之一,于每名党员干部而言,“自我革命”即锻造“刀刃向内"的胸襟、气魄、决心,通过不断查摆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来实现“刮骨疗毒”“加钢淬火”“自我修复",争当“硬核”干部,走好新时代赶考路。

 让查摆问题成为常态,“向阳而生“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名党员干部都是在“人间烟火"中成长起来的,都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那样的毛病、缺点甚至错误。有问题和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直面、自欺欺人。周恩来经常与“我的修养要则”对表,谢觉哉每晚与自己“打官司",陈毅“中夜常自省"……党员干部应拿出“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精神和情怀,通过“对账本""“照镜子”“做体检”,时时刻刻、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看在学习上是否“浮光掠影”,在调研上是否“蜻蜓

 点水”,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是否“拈轻怕重”……只有这样,才能看到短板、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才能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确保行稳致远。

 让正视问题成为自觉,“逐光而行"。《老子》有言,“夫唯病病,是以不病",意为只有把问题当问题,才能不出问题。但在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本来已察觉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错误,但总是“又臭又硬”拒不承认,怕承认了会“有损形象”,会让人“抓住把柄”,会影响自己的“前途命运”,这是党性修养不够、境界格局不大的表现。古人尚且“吾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敢于剖析自己、修正自己,何况作为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呢?敢于正视问题、自我革命,不仅是党员干部的一种意识和态度,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若能反己,方见自己有许多未尽处",只有多查找差距、多发现问题,才会发现自己还有诸多“成长空间”,才能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中不断自我修剪、自我导正、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让解决问题成为习惯,“逆风而上"。“人患不知其过,既知之,不能改,是无勇也。”党员干部必须把直面问题、主动“动刀"“刮骨疗毒”吐故纳新当成家常、养成习惯,才能不断弥补缺陷、“去污排毒""。对于自身存在的不足、毛病、缺点、错误,要“即知即改",立刻制定整改措施,迅速落实整改行动,做到不畏惧、不回避、不逃避,避免“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奔着最根本、最深层的问题去,敢于较真碰硬,在纠错改错的“摸

 爬滚打"中实现蜕变、重塑自我。自己不但要乐于去发现、敢于去改正,更要善于从身边同事、服务对象的眼里、口里去“鸡蛋里挑骨头”,去“以人为镜正衣冠",真正把党的事业、群众的期盼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奋力在新的赶考路上创造新业绩、书写新篇章。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回望党的百年征程,自党诞生之日起,就把“纪律”两字鲜明地写在旗帜上,不管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严明纪律,强化监督,这是百年大党历经沧桑巨变而历久弥坚、叶茂根深的一个重要原因。作为党员干部,更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只有“五官"端正才能做清正廉洁之人。

 不“听"弦外音,揽镜自照勤查摆。领导干部身处要职,难免会遇到“溜须拍马""之人,但我们要能搞得清他们的真实用意,听得出他们的弦外之音,不能被看似华丽的语言所蒙蔽。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自

 己有清楚的认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行为准则,以典型案件剖析、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党员干部只有成为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表率,才能立得稳、行得远。

 不“看"糖衣弹,本领过硬守底线。清楚地分开“公"与“私”,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根本底线,用好权力这柄剑,就要剑有所指,严守权力边界,扎紧制度笼子。作为党员干部只有自身素质过硬,练就一双“慧眼”,做到见微知著、一叶知秋,才能经受得住考验、抵挡得住诱惑,才能把不怀好意的“糖衣弹""拒之门外。本领过硬要求党员干部有驾驭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身政治本领,能够准确分辨风险、识别风险。唯有此,党员干部才能提高自身本领,强化自身能力。

 不“闻"贪腐气,反腐倡廉永不停。“清廉是福,贪欲是祸。"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党员干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要慎独慎微,面对“微腐败”绝不能掉以轻心,遇到“潜规则”绝不能随波逐流,碰上“人情礼”绝不能欣然笑纳。反腐败是民心所向,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善用众智众力,让人民群众监督权力,不断激发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使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可藏。只有不断答出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反腐败斗争答卷,我们才能打赢反腐败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不“说""谄媚言,政治自觉强作风。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领导干部不仅会听到下属对自己的“甜言蜜语”,一小部分干部也会抱有侥幸心理、顶风作案,对上级领导“阿谀奉承”。殊不知腐败根源就是思想的滑坡、信念的动摇。因此党员干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下大气力改进作风,对“谄媚言"不听、不说、不看,并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更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把党的优良作风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不动歪“心”思,严明纪律守规矩。从一些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入歧途,就是因为他们对权力、金钱等动了“歪心思",没有正确对待人民群众赋予他们的权力,导致他们以权谋私,脱离群众、脱离实际。面对那些别有用心之人抛出的诱饵、给予的恩惠,难以自拔、越陷越深。因此,党员干部只有保持高度警觉性,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底线思维,补足精神之“钙”,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才能不犯糊涂、不走歧途。

 “廉者,政之本也。”党员干部做好清正廉洁的表率,才能“公生明、廉生威"。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守政治高地,不断提高自身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共产党人。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推进解决“三不”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推进《条例》学习往深里走、往细里抓、往心里去,着力解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根本问题。

 学习贯彻《条例》往深里走,融会贯通,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条例》是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的,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在保障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做表率、打头阵,往深里学《条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持之以恒往深里打“老虎”、拍“苍蝇”,侧重惩治和威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让企图搞腐败的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望而却步”,遏制腐败的不正之风。要保有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和魄力,找准“毒源”“症结”所在,敢于“断腕”“去毒”,将“一颗老鼠屎”彻底清除干净,形成不敢腐的“清汤白粥”。

 学习贯彻《条例》往细里抓,落实见效,切实织密不能腐的笼子。“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抓落实绝非一时一日之功,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至。”要往细里学习贯彻《条例》,往细里查问题、找线索、办案子,一步一个脚印,不断积小胜为大胜,让抓落实取得积极成效。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管,筑牢不能腐的钢铁城墙。要真抓实干,从实处谋划,向实处用力,让抓落实成为“真落实”,而不是“空落实”“伪落实”。习近平主席在新年贺词中强调,“我们要常怀远虑、居安思危,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致广大而尽精微’”。学习《条例》也应如此,要紧扣细节求实效,抓落实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照猫画虎,而是一个由宏观到微观、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要在“具体”

 和“细节”上发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学习贯彻《条例》往心里去,营造良好氛围,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自知者英,自胜者雄。”学习贯彻《条例》要往心里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想腐”,要侧重教育和引导,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自觉对照《条例》学出责任担当、学出能力素养、学出过硬作风,着力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要把“不想腐”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要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报告

 

 详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 8 章 59 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制定出台条例,充分彰显我们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是管党治党的利器重器。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对于纪律检查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指示,将党章关于纪委的领导体制、任务职责等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涵盖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保证纪律检查机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忠诚履职尽责。

 该负责人还从其他几个方面,进一步介绍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经验,把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纪委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等重要成果制度化,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的职能职责、工作原则,突出强化政治监督,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和国家治理之中,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纪律保障。

 ——条例着力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对纪委的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具体规范,加强纪检工作的组织制度保障,确保各级纪检机关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 条例第三条在党章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纪委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丰富和发展了纪委职能定位的内涵。

 该条规定还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贯穿条例全篇的主线,各章的

  具体制度措施中都有体现和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以肩负的政治使命和责任为根本,把准职能定位,突出‘两个维护’,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为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

 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 条例第二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体制作出专章规定,强调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强调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并在领导体制、运行方式、工作机制等规定中予以具体化程序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介绍,条例总结提炼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明确纪委监委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决策、一体运行,实现纪委监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统一融合。

 全面规范各级纪委的组织制度和运作方式 “党章专设一章规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有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选举工作条例对地方和基层纪委的设置、选举等作了规定。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纪律检查工作实践的深化发展,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纪委组织法规,全

  面规范各级纪委的组织制度和运作方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条例在第三章中对各级纪委的组织设置、产生和运行等作出系统规范,规定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严密组织制度,填补了党内法规制度的空白。

 据介绍,条例还专设一章明确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基本规范,其中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的设置和领导体制,规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派出党的机关工委、街道工委等代表机关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可以相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 条例第四章对纪委的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纪委要坚定维护党章,以严明的纪律巩固党的团结统一;要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条例还进一步丰富了纪委协助党委任务的内涵,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方面,都作出了细化规定。

 条例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本任务和基本要求作出规定,强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促进纪律检查权正确有效行使 条例第五章专章规定了纪委工作职责,将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各项经常性工作,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 9 项具体职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还介绍,条例对党章有关规定与时俱进予以具体化,促进纪律检查权正确有效行使。

 比如,规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明确了运用每一种形态的情形、处理处分的种类方式和衔接规则。

 比如,细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明确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层监督等监督方式。同时,进一步列举了日常监督的 12 种方式、突出专项监督所针对的 4 个方面问题,明确基层监督需要整合和衔接的资源力量。

 比如,在纪律处分的程序方面,进一步界定了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党员纪律处分的“特殊情况”范围。

 实行 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条例从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等方面,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条例紧盯纪检干部履职行权的风险点,规定了纪检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

  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纪检干部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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