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供大家参考。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谋划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 2019 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19 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 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 2019 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二、主动督促检查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落实清单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 2019 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开展整治整改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 5 方面 18 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

 工作。

  五、“咬耳扯袖”常态化未真正体现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节目中反应的***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思想根源、制度原因和社会因素,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误区。从巡视反馈结果看,一些国有企业党委在“什么是主体责任”“为什么要履行主体责任”上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有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抓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片面强调企业的市场化和特殊性,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工作,过多地考虑企业的经济指标、业务工作对自身绩效的影响;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片面地认为只要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规范了信息披露,就可以代替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方式单一。从 1998 年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施行多年,但工作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导致责任制在工作引导、制约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推动。例如,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所占比重偏低,一般与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等一起被列为共性指标,没有激励效果。尽管有些企业也有发生重大案件等

 “一票否决”的指标,但基本上与其他行政工作的“一票否决”没什么区别,导致企业领导人员、部门领导人员满足于不出事、不发案。

  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身来看,在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仍然偏少,年初开会部署、年底检查总结成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固定程序”,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工作方式单一,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责任不到位,力不从心。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首先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市属二级企业,专职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研究,并监督决策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入监事会,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的工作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其次是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企业管理的资产庞大,所属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领域广、业态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但受制于市场化程度、编制岗位、人力资源管控成本等诸多因素,纪检监察人员少,工作上顾此失彼。

  再次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监督存在掣肘。虽然企业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但在企业中,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监督责任顾虑重重,更多时候不得不主动替党委担起主体责任。

  四是责任追究难落实,缺失敬畏。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比,国有企业管理的资产量和决策的自主权更大,廉政风险点相对也更多;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公车管理等监管的制度规范相对滞后,标准也不清晰,导致违法与违纪之间界限模糊,出现违纪问题往往也同时触犯了法律,难以体现纪在法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按照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政和县落实2015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政廉责办〔2016〕4 号)要求,其中以下问题直接涉及到我局职责范围: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县卫生系统 3 年内发生两起收受回扣窝案,涉及数十名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但没有及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县卫生系统 3 年内发生两起收受回扣窝案,涉及数十名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但没有及时对相关领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问题: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是进一步履职尽责,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和分工责任制。三是支持开展“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和科室,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吴世清陈湘闽

  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医疗卫计单位院长(主任、所长)办公室医政股基妇股

  监督责任:局纪检监察室局纪检书记各支部纪检委员

  目标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7 月 10 日前落实整改问题并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县卫计局成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突出对牵头、责任单位履职情况、治理绩效的监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问责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二)严格政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为主、整改为主。对整改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各医疗卫计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并开展即知即改和自查自纠工作,于 7 月 10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政和县卫计局监察室。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6-10-20 浏览:分享人:金琦舒手机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生动局面。下面品才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反映干部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认真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干部警醒、及时纠正。三要做基层群众的贴心人。当前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就是要解决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解决我们工作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广大干部要认真扎实开展“大走访、回头看”,联系群众要更深入,对群众的感情要更真挚,做群众工作要更细致,真正做到心系群众、为民解困。四要做言行一致的带头人。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对党、对事业、对同志表里如一、真诚可靠,在政治上、工作上、团结上、廉洁上都要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

  王三运强调,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件大事。一是“两学一做”要深入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将学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抓具体,确保学深学透、做实做好。二是换届工作一定要确保风清气正,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制度规定,扎扎实实抓好相关筹备工作,从细节上把好关,全过程加强工作监督,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事件的发生,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脱贫攻坚回头看”要有力有效开展,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村一户逐个去摸排,用扎实的作风全面摸清群众中存在的困难,用过细的工作全面掌握推进中的短板,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脱贫攻坚和各项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昨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赴黄冈市督导调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黄冈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听取市、县、乡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侯长安充分肯定了黄冈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应当之责、该当之责、必当之责,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完善责任落实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侯长安要求,要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的认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更加注重加强纪律建设,更加注重实践“四种形态”,更加注重严管严治,更加注重保持正风反腐高气压,更加注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更加注重发挥巡察组织和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侯长安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把追责问责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对存在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叫板,“开刀问斩”。要把严管严治的压力持续传导下去,着力解决好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要把落实责任的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充分利用责任清单、责任台账管理制度等实践中探索建立起来的平台载体,进一步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

 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

 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 2 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 1 名副队长、1 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 3 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 2 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

 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在省交叉考核、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反馈内容中,存在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帮扶要求落实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力量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感、紧迫感和积极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派员单位以人手不够为由,将第一书记留在

 ……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家庭医生工作职责。落实帮扶任务提示单,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帮扶“五到位”责任制,确保帮扶下沉到村、到户、到人,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脱贫攻坚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即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督查,将巡回督导的结果运用到对乡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中。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帮扶信息不准确、帮扶手册不完善、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保持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队伍稳定。二是严格帮扶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驻村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例会和督查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推动贫困村“六个一”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扎根基层、真抓实干。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材料

  一、基本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镇扶贫工作站及 3 个村级扶贫工作室的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市扶贫和移民办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一户一档、一户一袋资料按照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加强了国家及省市各项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完成了对国家扶贫办和省扶贫办两个系统贫困户数据信息

 的采集、纠错和录入工作以及动态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毛伟卿、镇长叶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精准扶贫工作动员、调度会,统筹安排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我镇全面分析了全镇贫困人口的潜质和本地产业发展情况,广泛征求帮扶单位、帮扶合作社、村组干部和贫困户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以上级扶贫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 2015-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规划。

  (二)认真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为切实抓好镇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镇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了该项工作,召开了镇全体镇村干部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布置整改工作的任务,党委书记做出了指示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2017年 5 月 10 日-17 日,镇全体帮扶干部与各挂点单位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各行政村都召开了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整改工作会议,评议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精准并重新对贫困户进行了评议识别;对已脱贫贫困户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被脱贫、返贫等情况进行了评议,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2017 年 5 月底,镇动员所有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完善贫困户“两证一册”的`填写,以及对贫困户档案袋与档

 案盒资料进行补充与完善。

  (三)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以“十大扶贫工程”为依托,帮助贫困户实现“造血”功能,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

  1、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我镇目前有富群石蛙养殖合作社,目前参与入股分红贫困户 13 户。镇党委和帮扶单位正在筹资,计划投资麻地村党支部成立的麻地洞源茶业专业合作社,吸纳未加入合作社的贫困户以直接参与或者入股分红方式参加合作社。

  我镇已有 5 户贫困户申请了自主发展产业项目资金,资金已到位。经摸底,又有 6 户贫困户开展了创业项目,镇扶贫工作站正在办理申报资料。

  2、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我镇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落实 1 个村级图书管理员、3 个村保洁员岗位、5 个森林防火巡护员岗位,在镇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我镇 14 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了就业。

  3、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我镇现有 13 位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于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及中等职业教育,各帮扶干部分别将我市教育帮扶政策向他们进行了宣传,镇党委也将组织驻镇企业、党员教师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帮扶。

  4、落实基础设施扶贫政策。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塘湾至公路改造项目以及贵资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认真组织实施旅游经济大道建设项目,改善我镇范围内交通道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村民的

 安居水平及幸福感。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我镇所有贫困户享受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即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暖心救助。对前期由于工作对接失误,收取了非低保对象的贫困户参加医疗保险费用,我镇将全部退返贫困户。

  6、落实安居扶贫政策。我镇 2016 年我镇共有 4 户贫困户实施了危房改造,上报危房改造 2 户、修缮加固 1 户(另一户曾经上报修缮加固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在实施过程中,镇政府也出资了 1、5万元用于该 2 户修缮加固房屋的贫困户。

  7、落实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我镇 27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 22 户,五保对象 2 户,另有 3 户正在申报低保。

  (四)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精准扶贫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诸多成果。在这次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中,我镇漏评率低于 5%,错退率低于 2%,大部分贫困户对我镇精准扶贫工作及帮扶干部满意度高。

  进一步完善了各村的基础设施,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特色产业和自主产业发展结果喜人,各项政策措施都基本落实到位,保障了村民的生活水平,并带领贫困户在脱贫致富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扶贫机制建设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事规程。

  三、镇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镇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进程中,也发现到一些问题:

 1、“一证两册”发放填写方面:干部帮扶手册记录走访内容较简单,不少登记证记录填写位置不规范,帮扶金额不准确,帮扶措施不多,扶贫成效不大。

  2、精准施策方面:我镇要求“实事求是,对症下药”,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但在实际实行中,存在部分帮扶干部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了解不足等问题。部分贫困户对教育扶贫政策了解不充分,对已免除的费用不知道(如:教育部门免除了学杂费及书本费,但是上半年收取了校服费和保险费,而学生家长认为没有免除学杂费及书本费。对下半年免除所有费用政策不了解)。贫困户普遍没有得到每月免除 10 度电费的待遇。

  3、扶贫成效方面:挂点单位在产业帮扶、项目帮扶、技术帮扶、就业帮扶做得不够,部分还停留在发点钱和物资,没有做到向“造血”扶贫方式转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部分去年享受了就业扶贫的贫困户,由于种种原因失去了就业岗位,收入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得到提高,有的甚至减少。

  4、精准帮扶方面: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时间少、群众知晓率低;部分帮扶干部对帮扶贫困户走访次数达不到要求,对帮扶对象了解不足。

  四、镇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夯实精准扶贫基础

  我镇将进一步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力求实现“三个零差错”,即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政策落实零差错。继续

 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 2020 年时限,确保按时限完成脱贫任务,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浅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成分和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形成了国有、集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幵存的局面,使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出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丌强,安全管理观念落后。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抓好安全生产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讣识丌足,重视程度丌够,安全意识淡薄。把安全管理视为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的一项无可奈何的工作,讣为严格安全管理是自找麻烦多开支,讣为只要上级检查没发现安全方面的大问题、企业的安全管理资料做好了、做齐全了,就算过关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就合格了。

  二、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丌到位。大多数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然而制度制定后仅仅停留在文字上戒挂在墙上,应付检查,没有切实按照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去开展相应的工作,没有很好地把安全管理制度作为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的内在需求去抓落实。

  三、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丌实。企业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弄虚作假走过场。未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刉,调整充实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导致安全教育培训不生产实际脱节,未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活劢,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亍形式,员工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四、部分企业未落实与职戒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即使有安全管理人员多半也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缺乏安全管理知识,无法有效开展工作。

  五、企业安全经费投入丌足。企业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只从短期经济利益考虑,安全经费投入丌足,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如安全防护设施丌完善、生产设备陈旧老化、超负荷运转、劳劢防护用品丌按标准配置,降低质量要求,以次充好等。

  六、企业安全检查重形式轻实效。企业负责人在会上安排安全检查工作,但会后真正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和整改的少,安全检查记录等材料多是在办公室闭门造车弄出了的。

 七、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丌到位。应急救援预案未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差,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缺乏。未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活劢,员工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

  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更新安全管理理念。企业负责人要端正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讣识和态度,采取自学和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学习,通过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讣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只有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了,才能关心和支持安全工作,才能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才能确保各项安全经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才能在思想上形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才能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由被劢到主劢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转变,形成以抓安全促进企业增效的格局。

  二、抓建章立制,强化制度落实,提高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规章制度健全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配套落实措施,加强检查,强化整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

  三、企业要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员工是企业的生产者,设备的操

 作者,能够在生产过程中首先发现幵能在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培养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尤为重要。可采取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学习文件、收看电视录像等形式,进行日常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让员工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及处置方法等相关知识,从而使员工从心底真实感受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劢防护用品等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规范行为,提高安全识别和处置能力。通过对新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和老员工开展日常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活劢,丌断增强新老员工的安全意识,让员工在思想上树立安全工作从我做起,以我为主的思想意识,使其在生产过程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丌放松,牢记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企业应结合实际以文件形式明确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幵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工作的执行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责任心的强弱,工作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管理。因此,企业要主劢送安全管理人员到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班学习,为安全管理人员购买一些关亍安全方面的书籍供其学习。同时,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要充分讣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注重自身的学习,丌断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丌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业务水平,推劢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丌断发展。加强对新文化、新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调整知识结极,拓宽知识面,进一步吸收先进安全理念,转变传统思想,更好的为安全监管工作服务。加强对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调整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标准,隐患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安全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安全善设施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企业负责人普遍存在安全投入讣识上的误区,行劢上的消枀问题,讣为安全投入只会给企业带来经济负担。其实,安全投入不企业利益回报是成正比的,是潜在的效益。安全投入,丌像其他投入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数量的增加戒质量的改进上。安全投入,主要体现在安全设施、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救援、隐患整改等工作上资金投入。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戒行业标准的劳劢保护用品,幵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说明正确佩戴、使用劳劢保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不健康。企业要自觉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保证安全设施不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杜绝先天性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扎实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工作。针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走过场弄虚作假现象,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制定相应教育培训和检查制度,要求企业每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必须有录像资料留档备查,以此促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落到实处。

  七、抓应急救援,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负责人应从思想上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居安思危,重视加快建立反应灵敏、实用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才能保证在事故发生时,有效预防和降低突发事故的损失和影响程度。结合企业实际,每年组织员工开展一次以上安全应急演练活劢,丰富员工应急知识和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企业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八、监管部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查处;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处理,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极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刈事责任。通过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安全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告诫企业应该依法履行安全义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丌断完善安全基础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起到惩处一家,警示一片的效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2017-01-05 浏览:分享人:叶枝鹏手机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而深刻的思想根源、制度原因和社会因素,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误区。从巡视反馈结果看,一些国有企业党委在“什么是主体责任”“为什么要履行主体责任”上还存在着认识误区。有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抓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片面强调企业的市场化和特殊性,把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工作,过多地考虑企业的经济指标、业务工作对自身绩效的影响;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片面地认为只要加强了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规范了信息披露,就可以代替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方式单一。从 1998 年中央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已经施行多年,但工作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导致责任制在工作引导、制约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推动。例如,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所占比重偏低,一般与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等一起被列为共性指标,没有激励效果。尽管有些企业也有发生重大案件等“一票否决”的指标,但基本上与其他行政工作的“一票否决”没什么区别,导致企业领导人员、部门领导人员满足于不出事、不发案。

 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身来看,在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各环节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仍然偏少,年初开会部署、年底检查总结成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固定程序”,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工作方式单一,容易使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监督责任不到位,力不从心。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首先是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市属二级企业,专职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研究,并监督决策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入监事会,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的工作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其次是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有些企业管理的资产庞大,所属企业数量众多,涉及领域广、业态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但受制于市场化程度、编制岗位、人力资源管控成本等诸多因素,纪检监察

 人员少,工作上顾此失彼。

 再次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监督存在掣肘。虽然企业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但在企业中,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监督责任顾虑重重,更多时候不得不主动替党委担起主体责任。

 四是责任追究难落实,缺失敬畏。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相比,国有企业管理的资产量和决策的自主权更大,廉政风险点相对也更多;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公车管理等监管的制度规范相对滞后,标准也不清晰,导致违法与违纪之间界限模糊,出现违纪问题往往也同时触犯了法律,难以体现纪在法前。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一环。落实主体责任有一个从面到点,再从点到面的过程,需要统筹把握好抓重点与抓全面的辩证关系,把握好全面铺开、重点突破、全面深入、形成政治自觉的实践节奏和工作规律。当前在重点突破阶段,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需要重点解决好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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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认识和处理落实“两个责任”与解决“为官不为”之间的关系。关于二者的关系,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一些模糊

 认识甚至错误观点,有一些人认为“落实‘两个责任’导致‘为官不为’的现象”,也有一些人认为“两者关系微妙,须把握好度,防止为官不为”。事实上,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推动纪律和作风转变,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目的就是要破除“为官不为”现象。这两者在政治逻辑上本不是一对矛盾,但在实践中却成为一个问题。事实上,“为官不为”顽疾不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结果。近年来已经处理了不少“庸官、懒官、不作为官”,但是仍然难以禁绝,根本原因还在于管党治党不够严、不够紧、不够硬,问责不够到位。治理不作为,一要强化问责,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倒逼,强力治标;二要从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着手,追究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抓治本。只有在“入口”上把好关,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作为”,这就要求在处理违纪干部时,还要考虑当初的提拔人、推荐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这个角度看,破解“为官不为”,不是要削弱落实“两个责任”力度,而是要更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正确处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党委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虚化、弱化、形式化,习惯让纪委代替党委来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纪委则被视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在一

 项调研中,有受访者认为“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做纪委的事”,还有的认为“党委沿用过去的工作方式,不自觉地把工作交给纪委”。事实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党委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简单“浓缩”成纪委监督执纪那一摊事,自己撇得干干净净。真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要求贯穿到日常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支持和领导纪委实施监督职能。各级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把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作为纪委的一项基本职能。

 正确处理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之间的关系。纪委主体责任是一个系统责任,既包括党委集体责任,也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个体责任。落实责任制的前提在分解责任和分清责任,明确各个责任的界限。该由集体负责的,党委要负责;该由个人负责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分别负责。责任不清晰、边界不明确,就可能出现“个人责任集体负,集体责任无人负”的情形,结果导致责任制虚置,全面从严落实不到位。因此,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因地制宜设置毫不含

 糊的“责任清单”,包括党委(党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等,厘清责任内容和履职边界,明确责任追究主体,督促各自种好责任田。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

 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

 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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