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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将过渡期帮扶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瞄准下一阶段的主要矛盾变化,按照目标、内容、方式等要素统筹谋划,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动乡村振兴一体推进,形成常态化帮扶发展机制。脱贫攻坚目标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乡村振兴是通过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更好发展。要做好顶层设计,将脱贫攻坚中针对贫困群体的特惠性政策,逐步过渡衔接到乡村振兴中,实现政策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准确把握“巩固”“拓展”“振兴”“衔接”的内涵要求,加快推进工作体系、帮扶机制、扶贫产业、区域空间、政策资源的有效衔接,增强乡村发展动力,实现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一、加快推进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这要求我们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之后,加快推进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减贫工作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都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作出的战略部署,具有目标的统一性和阶段的递延性。新征程上,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进一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继续支持和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推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管理体制和“五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等协同发展方略,围绕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等相关方面和环节进行有效衔接,逐步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中,推动减贫工作和乡村振兴向更高层次发展。
深化拓展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深刻把握党领导“三农”工作的新思想、新方略,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精神实质,继承“精准”理念,按照统筹推进“五个振兴”的战略部署,将脱贫攻坚中探索形成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乡村振兴中,科学、有序、有效推进乡村振兴。
二、全力推进帮扶机制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将过渡期帮扶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瞄准下一阶段的主要矛盾变化,按照目标、内容、方式等要素统筹谋划,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动乡村振兴一体推进,形成常态化帮扶发展机制。
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地区和群众,要保持帮扶机制的连贯性,持续跟踪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的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加强对低收入边缘群体、收入骤减和支出骤增群体的监测,防范返贫和解决新生贫困、次生贫困问题,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要进一步增强脱贫人口的主体能动意识,发挥群众的劳动创造精神,强化“造血”功能,实现农民主体由“被动扶”到“主动兴”转变,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群众尤其是脱贫群体参与和推进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发展。科学研判易地扶贫搬迁中需要延续和升级的项目和内容,尤其是把产业发展、就业增收、民生保障、土地及宅基地资源配置以及社区融入等,纳入乡村振兴推进机制中,制定并完善相关领域政策,优化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使其稳得住、融得进、能发展。
三、纵深推进扶贫产业由单链条向全链条发展
产业是稳定脱贫和持续增收的关键之举。要大力创新产业发展方式,强化科技支撑,延长扶贫产业链条,推进多业态融合,不断壮大发展体量,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持久动力。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依托各地农业资源禀赋,突出区域特色,深入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农业经济,通过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推进农业专业化、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形成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带和产业集群,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加快推进多业态融合。运用产业链思维推进农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瞄准农业研发、加工、流通、零售等环节,加快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在贫困地区农村发展电商、直播带货平台等新业态,拓展农业休闲、文旅、康养服务等功能,提升产业附加值。
加快推进产村融合。对产业基础较好、文化底蕴深厚、资源风貌独特的贫困村,要延续历史文脉、挖掘文化内涵,通过改善提升教育、医疗、文化、健身、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俗体验、创意策划、康养休闲等服务性产业,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宜居宜游、创新创业的特色小镇和旅游名镇,形成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元化业态。
四、稳步推进城乡空间格局由二元结构向一体化转型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不平衡,尤其是贫困地区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依然艰巨,要不断强化持续帮扶发展机制,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扶持力度。
强化区域协同发展格局构建。我国西部地区特别是原来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依然较低,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将涉及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等方面政策优先向这些地区倾斜,不断改善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环境;
另一方面要健全东西部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持续加强东西部产业对接、项目合作、人才交流和劳务协作,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强化新型城乡关系构建。准确把握当前乡村振兴的新特点、新要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相融合,均衡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农村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制定人才、财税等优惠政策,搭建城乡要素流动平台载体,吸引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要素下乡,形成城乡要素双向合理流动的良性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强化新型工农关系构建。加大财政支农惠农助农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经营。运用产业化思维加强农业与工业的联结,鼓励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借鉴现代工业理念、方法、标准指导农业生产,发展一批设施农业和园区农业,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一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企业型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农业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优化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五、接续推进扶贫政策由特惠性向普惠性转变
脱贫攻坚目标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乡村振兴是通过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更好发展。要做好顶层设计,将脱贫攻坚中针对贫困群体的特惠性政策,逐步过渡衔接到乡村振兴中,实现政策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加强相关政策衔接。立足乡村振兴实际,分类确定扶贫政策类型、内容、方式、时效与脱钩方法,采取差别化方式,对脱贫攻坚的特惠性政策实行分类处置,促使其向常规性、普惠性政策转变。例如,脱贫攻坚中的金融帮扶、教育帮扶、医疗救助等政策,应根据乡村振兴的情况变化不断完善,与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融合衔接,不断完善公共政策体系。
加强政策统筹。将脱贫攻坚中的政策经验和有益做法运用到乡村振兴中,打好特惠性政策与普惠性政策组合拳。从全局综合考虑,把脱贫攻坚、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各领域政策统筹起来,通过政策拓展,把在脱贫攻坚中增强贫困户发展能力、壮大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举措,转变为广大民众参与乡村振兴并分享发展红利的政策安排,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优化政策资源配置。逐步将脱贫攻坚中特惠性、福利性帮扶政策转变为加强和改善民生、兼顾各类群体的普惠性支持政策,提升民生保障整体水平。增加人才政策含金量,大力培养脱贫地区的本地人才,引进高技术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不断创新农村土地政策,探索建立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用地保障机制,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和沉默资源,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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